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6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条件,现将享受补贴企业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方式:就业促进科0575-89102856,延安东路664号101办公室
2024年7月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xls
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