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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750k/2024-9726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关于开展村(社)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12- 03 11: 38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提升村(社)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村(社)法治建设能力,以法治手段促进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根据《浙江省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镇街合法性审查质效改革,立足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前端和疏导端用力,推动法治力量向村(社)延伸,解决村(社)重大涉法事项“有人审”“遵章审”的问题,提高村(社)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规范村(社)决策行为,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和制度成果。

二、试点对象

经研究,以下36个行政村、居、社区为我区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试点范围:

塔山街道:罗门社区、罗北社区、鲁迅故里社区

府山街道:府山社区、团结社区、铁甲营社区

北海街道:越西社区、西湖社区、快阁苑社区

稽山街道:浪港社区、大众社区、森海社区

城南街道:翠苑社区、蔡家江村、秦望社区

迪荡街道:洞桥社区、都泗社区、五市门社区

东湖街道:高平村、香山居、白莲岙居

灵芝街道:梅山社区、大树江社区

东浦街道:邵家村、黄酒小镇社区、高桥社区

鉴湖街道:坡塘村、王家葑村

皋埠街道:东龙山村、银兴社区

陶堰街道:南湖村、邵家溇村、浔阳村

富 盛 镇:乌石村、上旺村、辂山村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村(社)法治助理员管理制度。本工作方案所称村(社)法治助理员,是指村(居)委员会聘任的村居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对村(社)重大涉法事项以及村(社)认为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协助建立健全审查事项档案、案卷管理制度,并处理村(社)确定的其他关于法治审查方面的事项。

(二)指导编制重点审查目录清单。村(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把包括但不限于章程、重要规划、重大决策事项、采购事项、工程事项、经济合同以及“三资”管理等事项纳入村(社)重点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可参照附件3),各镇街可以参照附件3指导村(社)编制符合本村(社)重点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村(社)法治助理员主要审查目录清单中事项的权限、程序、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是否符合群众利益、村集体利益,所涉及的资金、价格是否在公平合理范围内等。其中合同协议需进一步审查条款是否完备详尽且权利义务对等及是否含有限制或排除公平竞争等内容。以上审查意见需书面反馈并逐条列明,并根据审查事项的不同情形出具审查结论(参照附件5)

(三)健全完善审查流程机制。一是建立全闭环流程。建立“由村(社)发起——法治助理员合法性审查反馈——村(社)接受讨论——村(社)录入“乡镇合法性审查”小程序的全闭环流程。二是明确审查程序。各村(社)在研究作出决定前,由村(社)将相关审查资料及《XX村(社)合法性审查事项登记表》(附件4)一并报送村(社)法治助理员,村(社)法治助理员应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各村(社)应当对合法性审查意见及时研究、处理。三是完善审查备案。各村(社)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接和联络村(社)法治助理员,主要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和程序性监督把关。村(社)法治助理员审查村(社)合法性审查事项后,及时提醒村(社)联络人将资料录入浙政钉的“乡镇合法性审查”小程序,向区司法局进行备案。

四、工作要求

建立全区村(社)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组(附件1),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全区村(社)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落实到位。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将开展情况纳入法治越城建设考评体系,作为法治督察内容。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等要加强对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支持保障,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指导配强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农水局、区公管办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区纪委区监委督促镇(街道)纪(工)委及时处置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区司法局要加强业务指导。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街党政办(合法性审查机构)要加强对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以及成效评估。各村(社)应严格落实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各项要求,以代表会议等形式讨论通过本村(社)重点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村(社)主要负责人作为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推动村(社)合法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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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委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人民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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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9月4日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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