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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769G/2024-9588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区级财政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7- 25 11: 26 浏览次数:

区级各有关部门:

《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区级财政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

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区级财政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特制定区级财政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省市级专项资金、区级配套等资金,发挥财政政策措施杠杆作用,加快制造业集群式高端化发展和高质量项目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良性互动,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商家适度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与金融、标准、产业政策的协同,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

(二)坚持全力保障、顶格支持。上级政府有政策支持的,按“能早则早”最快速度做好项目储备;上级规定需地方联动的,尽可能保障投入,优化存量资金,推动政策落地。

(三)坚持聚焦重点、惠企利民。加强财政政策集成,强化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安全隐患大、设备能耗高、群众需求强、拉动效应好”重点领域,推动惠企利民,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针对不同领域、不同方向政策需要,科学安排、分类推进。

二、政策措施

(一)支持设备更新行动

1.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力度,向上争取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统筹好区级政策资金。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模式,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1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30家。

2.支持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制造业,以及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重点行业,向上争取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统筹好区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设备投入。当年实际完成设备投入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6%予以奖励。当年对二次开发工业项目、列入市重点工业项目计划、市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认定为区级“1515”专项行动中五大重点产业集群的项目,在6%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列入省“五个一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计划或省市县长工程的工业项目的,增加4个百分点;列入未来工厂试点的,增加9个百分点。单个项目当年设备投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更新改造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到2027年新增1个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更新生态环境执法设备、生态环境应急设备,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提升我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能力,到2027年力争更新执法设备200套以上。大力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建成秸秆焚烧高位瞭望点位32路,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130台,完成锅炉治理18台,新增60家中小微涉气企业定期更换活性炭纳入再生体系。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2027年。

4.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模式,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予以支持,按照25万元/台予以补助。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政府和管线迁移单位各承担50%。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企业让利,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对15年以上、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落实省级各项电梯工作任务,争取省级奖补资金。

5.支持建筑节能改造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强化资金统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建筑节能改造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更新。

6.支持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支持城市交通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等汽车电动化更新及运营,用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省级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支持内河船舶特别是货船新能源化更新建造,用好省交通碳达峰补助资金,引导加快更新存量老旧货船。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2027年。

7.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推动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建立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机制,引导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用好省交通碳达峰补助资金。支持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对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内河货船,用好省交通碳达峰补助资金。支持企业开展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替换,用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争取省级激励支持资金。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2027年。

8.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落实中央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对国家明确的七大类农机具分类分档予以补助。落实省级高耗能农机报废补偿政策,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符合条件的高耗能农机报废,给予定额补助,按要求落实报废补偿地方共担资金。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2025年,后续按上级统一部署调整。

9.支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落实省级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扶持政策,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新建标准化设施大棚和报废更新非标、非旧农用设施大棚,结合农业“双强”、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项目、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并按省级政策,根据不同项目区分不同标准进行补助。其中:农机农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设施农业贷款给予不高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贴息补助,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贴息年限不超过5年。常态化实施政策,按上级统一部署调整。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设施大棚提升改造,对手动卷帘设备升级为智能化、电动化卷帘设备的,按省定标准不超过350元/台套且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2027年;同一建设内容不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10.支持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落实省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扶持政策,对农事服务中心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其中,达到三星至五星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每个分别补助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每个补助不超过300万元。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在总额控制基础上,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其中,主要服务粮油产业的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省级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2027年。

11.支持提升义务教育设施设备水平。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资金,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确保基础办学条件稳步提升,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建设智慧校园标杆学校。

12.支持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公益性文旅设备更新。推动经营性较好、设备直接产生收益可覆盖还本的文旅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列入中央贷款贴息支持。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2027年。

13.支持医疗装备更新和病房改造提升。在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投入政策的基础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更新,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医学影像类、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放射治疗类等老旧重点医疗装备更新;支持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提升病房环境、配齐安全设施设备。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2027年。

14.支持公共区域安防设备更新改造。统筹财政资金,推进安防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支持交通枢纽、交通道路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

15.运用政府采购、贷款贴息等综合性政策支持设备更新。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应当支持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中标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或交易流水,通过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无抵压、免担保的信用融资贷款;全区公建项目绿色建材最低应用比率按三星建筑70%、二星建筑50%、一星建筑30%执行,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生产的建材产品当年获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并达到三星级的建材生产企业,奖励15万元,证书同属一个认证依据分类的,奖励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获评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二星级评价标识的项目,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米50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50万元)、35元(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4%,分别奖励建设单位50%、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各25%。严格落实中央财政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

(二)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6.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严格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国家标准,给予消费者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利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系统,做好资金申领、审核、监管。根据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汽车展销活动,对新能源汽车促销、巡展活动予以适当补助。

17.支持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和推广,鼓励对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全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鼓励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争取省级专项资金,统筹区级资金,通过“厂家让一点、回收抵一点、置换补一点”等多种渠道让利于民。

18.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鼓励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立减补贴。支持家电促销活动,对家电大卖场、专卖店在我区开展家电新品发布会、家电生活节等活动的予以适当补助。

19.支持实施家装“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旧房装修。引导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厨房、卫生间装修改造,推广装配化装修,支持装修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争取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2027年。

(三)支持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0.支持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依托县域商业体系、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建设,加大基层回收站点布局,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拆解龙头企业培育,用好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等资金。争取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落实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支持标准提升行动

21.支持标准提升。深化标准创新,引领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及标准化活动。对牵头和参与制定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标准、重要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的,统筹上级标准化奖励经费,区级分别给予适当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根据行动方案,各部门要加强总体部署,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可操作能落地。统筹用好政策金融工具,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二)落实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按照“集成、优化、新增、争取”原则,形成财政政策体系。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央政策试点支持,用好用足省市专项资金,及时做好上级补助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后续中央和省市如出台相关新增政策措施的,按规定做好配套保障工作。

(三)强化绩效评估。按照“有效政策加力提效、低效政策全面缩减、无效政策果断压减”原则,加强动态评估,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确保政策合规有效,使真金白银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四)加强财会监管。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监督,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堵塞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漏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防止政策走样、执行不到位。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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