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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及过后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1-07-27 | 来源: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当前正值防汛救灾关键时期,各单位要结合设置临时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仓库物品堆积以及汛期过后各行业复工复产节奏加快的特点,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醒,加强针对性分析研判和检查提示,坚持防汛、复工、防火一起抓,持续紧盯重要区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安置点、物资仓库排查检查。要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群众临时安置点、物资仓库、物流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配置灭火疏散逃生器材、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设置可燃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物资仓库内可燃物品堆垛情况等,组织临时安置群众和仓储物流企业进行消防教育培训,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全面检测用电设备。要组织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单位对各类生产生活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地下室、消防水泵房、消防高位水箱、一层、顶层等可能遭受雨水浸泡或漏雨的部位,确认无残水、杂物,各类电气线路设备检修完好后方可通电,切勿盲目送电,避免电气线路和设备受雨水影响出现短路等故障引发事故。

、严格管理消防用水。要明确居民小区、社会单位不得将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等消防用水挪用于防疫消杀工作。如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内水被污染、杂质较多,影响自动喷淋、室内消防栓使用,确需更换的,要在清理水箱、水池后及时补水,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利用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进行处置。

、确保生命通道通畅。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后,要组织居民小区、社会单位合理存放防汛物资货物,并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塞、占用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严密防范充电火灾。要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安全使用宣传,提醒车辆使用人开展自查检查,对雨淋、水淹的车辆应由具备技术条件的专业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不经检查直接为受潮、水淹的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充电。

、严密防范自燃火灾。随着气温升高,要提示各类可燃堆垛及仓库管理企业,再次检查堆垛及仓库内物品的受潮情况,加强温度监测,及时通风,防止堆垛自燃。

、严防危化事故发生。要组织各类生产、储存、使用活泼金属及遇水易燃物品的企业,切实做好防护,严防物品受潮、浸水等,引发火灾事故,甚至爆炸事故发生。

、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发动各企业、单位恢复生产经营后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赶工期、促生产、轻安全”,严防工作疏忽麻痹大意造成火灾事故发生。

、加强施工管理。灾后重建需要施工改造或者装修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外来施工人员消防管理,公众聚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期间装修施工。不得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修复公共建筑。对建筑外保温材料修复时,所用材料耐火性能不得低于原有材料,高层建筑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