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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691947/2021-0038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  题: ?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_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创建全省家庭农场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12-29 发布时间: 2021-12-29
188体育_188体育平台_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创建全省家庭农场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济源创建全省家庭农场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29日        


济源创建全省家庭农场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创建河南省家庭农场示范市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济源圆满完成河南省家庭农场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188体育平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市创建为抓手,以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培育出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户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

坚持规模适度。引导家庭农场根据农业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现代农业的最佳规模效益,防止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家庭农场的客观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对家庭农场的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立足本地区农业资源的优势,确定发展重点,创新家庭农场发展思路,务求实效,不搞强迫命令。

坚持示范引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总结推广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典型,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二、创建目标

(一)数量质量双提升。形成培育发展一批、名录管理一批、注册登记一批、示范创建一批的“四个一批”数量增长模式和规模适度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合作化、产品品牌化的“五化”质量提升机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家庭农场数量年增10%以上,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数量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家庭农场数量的15%以上。

(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金融保险、用地保障、人才培训“五位一体”政策支持体系,实现项目建设可参与、设施用地有保障、风险有效防控,贷款可得性增强、经营者三年轮训一次等,形成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形成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农业农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形成共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合力。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完善全市家庭农场名录信息录入机制,把符合条件的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纳入农业农村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鼓励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和掌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为指导家庭农场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合作经营。引导家庭农场领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鼓励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与销地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合作模式,保障生产与销售渠道高效对接。依照不同行业特点或生产模式,有序组建2—3个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提高运营水平。建立辅导制度,指导家庭农场规范生产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带动能力。鼓励和指导家庭农场走绿色发展道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控技术、种养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循环农业等环境友好型发展方式。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入户、农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等涉农项目;探索形成“五化”(规模适度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合作化、产品品牌化)质量提升机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两品一标”的申报认证和商标注册,示范家庭农场全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自建或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共建集中育秧、仓储、烘干、晾晒以及保鲜库、冷链运输、农机库棚、畜禽养殖等农业设施,支持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集中连片经营。(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五)强化用地保障。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家庭农场发展设施农业。鼓励各镇(街道)通过多种方式依法加大对家庭农场建设仓储、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支持。同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六)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涉农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对有贷款需求的家庭农场,经农场主自主申请,镇(街道)、市审核合格后向上级推荐,争取贴息支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水利局)

(七)加强金融保险服务。探索金融机构针对家庭农场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在商业运行可持续的基础上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继续做好针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省农信担保+市政府+邮政储蓄银行”三位一体融资服务。信贷担保部门要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加快对家庭农场的业务覆盖,增强家庭农场贷款的可得性。(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济源监管组、人行济源市中心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农村局)

(八)健全培训制度。制定家庭农场培训计划,家庭农场经营者至少每三年轮训一次。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支持依托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产业园区等,采取实践教学等形式,努力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九)支持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互联网应用水平,推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降低入驻和促销费用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市场主体开发适用的数据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信息服务。鼓励发展互联网云农场等模式,帮助家庭农场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优化配置生产要素,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定制“全环节托管”服务套餐。(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农业农村局)

(十)强化示范创建引领。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引导其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纵向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以及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培育、筛选、推介一批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四、组织实施

家庭农场示范市创建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验收三个工作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1年12月)。成立家庭农场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8月)。2021年12月前完成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各项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对接和落实。2022年主要抓好家庭农场品质提升,重点包括家庭农场联盟组建,农产品品牌创建、绿色食品认证,实施“互联网+”战略等,使家庭农场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民致富的重要力量。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1月)。各相关镇(街道)对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总结,领导小组对各镇(街道)、市直各相关部门家庭农场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接受河南省家庭农场示范市复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家庭农场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家庭农场示范市创建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研究制定家庭农场发展扶持政策。

各镇(街道)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府将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终对镇(街道)的综合考评内容。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并制定本部门落实措施。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督导协调、推动落实职责,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各镇(街道)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财政金融局牵头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农信担保+市政府+邮政储蓄银行”三位一体融资服务;配合做好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市场监管等方面提供支撑,指导家庭农场申请商标注册和创建著名商标;对不规范家庭农场依法给予注销;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家庭农场,及时通报至相关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家庭农场设施用地等政策支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济源监管组在信贷、保险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家庭农场加强支持和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力度宣传好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密切跟踪家庭农场发展状况,宣传好家庭农场发展中出现的好典型、好案例以及各镇(街道)发展家庭农场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济源创建全省家庭农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  件


济源创建全省家庭农场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  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贺双福(市政府副秘书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员:原付霞(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党组成员)

牛保军(财政金融局党组成员)

任英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李泽萍(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郭  菲(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明(水利局副局长)

田峻峰(国家税务总局济源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全宏(中国人民银行济源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梁中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济源监管组主任)

冯玉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源市直属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贺双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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