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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3-10-12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政策导向,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合理引导消费预期,持续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不断提质扩容,结合济源实际,10月11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济源示范区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发布20条促进消费举措;7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39号),出台10条扩大消费具体政策。济源示范区高度重视,结合国家、省政策措施,出台了济源示范区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包含10条政策措施。

第1条是支持重点群体购房需求,主要内容是在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三孩家庭、济源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保留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在济外来务工人员(在此期间户口转入济源)等群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发放购房补贴。

第2条是延续契税补贴政策,主要内容是在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商业用房和二手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5%给予补贴;在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缴纳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第3条是优化住房信贷政策,主要内容是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政策、加快“带押过户”政策全面实施、积极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等。

第4条是鼓励团体购房,主要内容是在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企事业、院校等单位集中团购“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的,发放购房补贴。

第5条是扩大汽车消费,主要内容是适时开展购车补贴、开展汽车促销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等。

第6条是提振传统消费,主要内容是适时发放电子消费券、举办促消费活动等。

第7条是创新消费场景,主要内容是优化社区商业布局、丰富“夜经济”消费场景等。

第8条是抓好文旅体育消费,主要内容是加快文旅项目建设、举办文旅活动、发展农村旅游、落实省级体育健康消费券工作等。

第9条是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主要内容是努力增加职工工资收入、落实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等。

第10条是营造安全消费环境,主要内容是加强消费信贷支持、提升农村快递物流服务水平、提升消费服务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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