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济源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政办〔2017〕36号)文件要求,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了《济源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明确了纳入考核范围的单位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纳入济源市政务公开考核范围的单位名单
2.济源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市直单位)
3.济源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试行)(集聚(开发)区、镇、街道)
2018年7月16日
索 引 号: 005691947/2019-0006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9-02-12 |
标 题: 济源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济源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政办〔2017〕36号)文件要求,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了《济源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明确了纳入考核范围的单位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纳入济源市政务公开考核范围的单位名单
2.济源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市直单位)
3.济源市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细则(试行)(集聚(开发)区、镇、街道)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