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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公益林农户经济补偿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188体育平台:国家级公益林农户经济补偿发放的程序是:相关村组造表,镇审核,在村里公示后,由镇报林业局汇总,通过财政局一卡通系统审核,财政局将系统生成的补助表递到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发到农户一卡通账号上。农村商业银行将错误账号返回林业局,林业局通过镇村户逐级修改,直至全部发放成功。
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单位和个人必须安装在线计量设施
????8月16日,河南省水利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的地下水取水规模的公告》,明确要求单位和个人年许可取用地下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 地下水相关规模是怎么规定的? 省水利厅发布的公告明确规定,一是单位和个人年许可取用地下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传输或共享至河南省水资源监测平台。其中,农业灌溉取水集中连片办理取水许可,并达到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也可采取“以电折水”方式实施计量。二是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年许可取用地下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传输或共享至河南省水资源监测平台。取水规模标准,自8月16日起施行。 对于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有哪些要求,有没有处罚? 规模以上的非农用水户,2022年底前要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农业用水户2023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安装任务。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安装,自行维护,也可委托具有相关安装技术的施工单位、在线计量设施生产单位安装、维护。对于未按规定限期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的,不仅不能新办、变更、延续取水许可,还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对于地表水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也有类似规定? 我省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年许可取用地表水达到2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均需安装取水远程监控系统,否则不予批准取水许可。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2022年要全部实现在线计量。对其余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应通过安装计量设施或折算进行取水计量。 当前是否具备在线计量设施安装条件,市县水利部门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省水利厅已制定印发了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和数据传输的技术标准,开发的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监控监测体系已运行多年,取用水户安装的在线计量设施随时可以将计量数据传输到全省水资源监测平台。 市县水利部门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取得取用水户的理解支持。二是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指导,按照监管权限做好核查验收。三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对未按规定限期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的,不得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不得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或延续,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对于应安未安在线计量设施新办、变更、延续取水许可的,依法依规追究负有审批权限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为什么要制定地下水规模标准? 一是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的要求。二是推进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制度的要求。三是适应当前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信息化、智慧化管理的要求。四是及时了解全省取用水动态变化情况,为加强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确保取用水户和全省供用水安全提供决策依据。五是为减轻取用水户报送相关取用水材料负担,减轻基层管理单位的日常监管负担,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2021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取用地下水量达到取水规模以上的,应当安装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规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五十一条:“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应当对取水和回灌进行计量,实行同一含水层等量取水和回灌,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达到取水规模以上的,应当安装取水和回灌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到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规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强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逐步建立中央、流域和地方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 2021年6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23年全国要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非农业取水口和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计量全覆盖。地表水年许可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量5万立方米以上,均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对管径在20cm以上、暂不具备计量设施安装条件的以及管径20cm以下的机井,可采用以电折水等方法计量水量。各级取水许可审批部门要将取水计量作为取水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不得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或延续。 2013年12月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年取用地表水2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5万立方米以上及限额以下的重点取用水户,均需安装取水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与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线计量设施,接入全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否则不予批准取水许可。 省水利厅研究制定地下水取水规模,既考虑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要求,也考虑了多年来我省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的实际情况,避免标准过多造成混乱,尽量减轻取用水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水利局的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什么是国家审计?
宪法第91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国家审计是由审计机关依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保护责任情况所进行的独立监督活动。
关于对部分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的政策
由于疫情原因,使群众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受到一定影响,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经请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同意,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对部分车驾管业务在全省采取延期办理措施。 部分车驾管业务延期办清单 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到期需要进行车辆检验的,统一将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延长6个月。 二、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因逾期检验强制报废的,统一将达到报废标准期限延长6个月。 三、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统一延长6个月。 四、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止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统一将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延长6个月。 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到期需要办理审验业务的,统一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有效期延长6个月。 六、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统一将换证期限延长6个月。 七、对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2023年4月1日前提交。 八、对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的,统一将强制注销期限延长6个月。 九、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止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的,统一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6个月。 十、对于2023年3月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有效期延长6个月。
包车客运自有车辆事宜
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中第十一条中规定: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1、申请人有自有车辆10辆,其中5辆是道路公交化客运班线运营车辆,在车辆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审批包车客运吗?2、包车客运允许申请人拟投入车辆申请吗?3、10辆以上是最少11辆吗? 答:您好,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简称《客规》)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可以使用符合客车技术要求和类型等级要求的自有客运车辆申请包车客运经营;申请人可以对拟投入车辆进行承诺,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客规》第十一条规定“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包括10辆。
审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有哪些?
《国家审计准则》第15条规定,审计人员应当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基本审计职业道德。 ——严格依法就是审计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的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 ——正直坦诚就是审计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不屈从于外部压力;不歪曲事实,不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客观公正就是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和态度,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勤勉尽责就是审计人员应当爱岗敬业,勤勉高效,严谨细致,认真履行审计职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保守秘密就是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其在执行审计业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于执行审计业务取得的资料、形成的审计记录和掌握的相关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什么是内部审计?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基本准则》,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机关可以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审计机关有哪些基本权限?
——要求提供资料权。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管理、储存、处理和应用的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 ——检查权。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和信息系统,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向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权。审计机关对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含省级以上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被审计单位正在或者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封存措施。 ——提请协助权。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移送处理权。一是有关单位或个人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线索,移送相关司法机关查处;二是没有涉嫌经济犯罪,但违反党纪政纪规定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干部管理部门查处;三是应由主管部门或各级政府进行处理的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或政府进行处理。 ——处理处罚权。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建议权。就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审计机关有权向被审计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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